今天晚上太倒楣了....



晚了半小時下班

匆匆趕公車回家

車子居然在我眼前飛過

等了35分鐘後 來的車居然因為人太多 而無法上車

好不容易到了火車站

火車又誤點

弄到9點才回到家 結果發現錯過自己心愛的日劇完結篇

然後驚覺掛在自己脖子上的隨身碟已不翼而飛...



真的是....嘔死了><

到底是怎樣?!












antbea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

  • Jan 12 Fri 2007 01:14
  • pray

Dear Load,



Please help me not to make the same mistake.

Please help me to fix my eyes on you.

Please help me to rely on your will fully, not mine.



Please give me freedom to serve you sincerely and concentratedly.

Please remove those thoughts trobled me last year and give me passion instead.



I wouldn't stop asking for more graces from you though I don't deserve.



Thank you for your never-ending love.



In Jesus' name.



Aman.














-----

antbea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因為有人交代我要認真煮飯

所以我真的非常認真喔

認真到我煮著煮著 發現一個道理....



因為我上禮拜回家 只帶了兩把青菜就匆匆趕回來

這禮拜我的晚餐 菜色千篇一率

"青菜蛋花湯配壽司"

"青菜蛋花湯餃"

"青菜蛋花快煮拉麵"

"青菜蛋花泡菜麵"....



昨天晚上 餓得肚子咕咕叫的我看著鍋子裡的金門麵線

突然想到 要是能夠直接把麵線和青菜蛋花湯一起煮

那我就可以提早五分鐘吃到晚餐

不過那當然是不可以的壓

因為麵條只能煮一下下 水滾了 就要撈起來

就像我煮青菜蛋花湯餃一樣 水餃也不可以和湯一起煮

不然水餃就不好吃了



其實兩個人在一起也是一樣的道理

當兩個人都還需要上帝調整的時候 也不可以提前放在一起

不然就會發生麵糊掉 或是水餃煮不熟的悲劇....



什麼 說我煮飯胡思亂想 不夠認真?!

哪有...

我超級認真的啦

而且每次我都有吃光光 真的喔^^b












antbea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

感謝璞璞

跟你聊過之後

心情真的變好了



管他是不是 對不對 好不好 走不走

管他是我搞錯 還是他搞錯

管他有想到還是沒想到

管他神經大條還是天生莫名其妙



不管他了

管我自己比較重要

我還是 認真照相 認真煮飯 認真睡覺 認真做自己

比較實在



全天底下 除了耶穌 我最可愛

所以我好好愛自己就好了

別太在意別人的想法



謝謝璞璞小天使啦~




















antbea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

今天早上起來的時候 還好

進到辦公室

很多紛擾的事情進來

心情突然變得好糟....



工作上的事

和朋友的誤會

搞不清楚別人在想什麼

太過在乎別人的看法

不想面對現實

痛恨離別

服事的壓力



亂七八糟的情緒

以為自己很開朗 其實有時候還是躲起來耍憂鬱



躲在我的小小部落格裡 唉聲嘆氣

上帝 給我一點讓人開心的好消息吧....












antbea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

Delia寄給我的

感覺很有道理 心有戚戚....

----

01. 沒有一百分的另一半,只有五十分的兩個人。

02.付出真心,才會得到真心,卻也可能傷得徹底;保持距離,就能保護自己,卻也註定永遠孤寂。

03.通常願意留下來跟你爭吵的人,才是真正愛你的人。

04.有時候,不是對方不在乎你,而是你把對方看得太重要。

05.冷漠,有時候並不是無情,只是一種避免被傷害的工具。

06.如果我們之間有1000步的距離,你只要跨出第1步,我就會朝你的方向走其餘的999步。

07.為你的難過而快樂的,是敵人;為你的快樂而快樂的,是朋友;為你的難過而難過的,就是那些,該放進心裡的人。

08.就算是believe,中間也藏了一個lie。

09.真正的好朋友,並不是在一起就有聊不完的話題;而是在一起,就算不說話,也不會感到尷尬。

10.朋友就是把你看透了,還能喜歡你的人。
















-----

antbea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